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事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借款事件】,調解成立,相對人願意給付新臺幣125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