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