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肆仟伍佰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