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共有物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刑事律師|台北刑事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5.75%之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