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