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案件】,獲緩起訴處分。
【成功案例:給付扶養費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車禍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