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撤銷改判無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