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相對人需給付76萬1,466元,且均准允變更母姓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