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