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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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