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3仟元及4仟元,給聲請人扶養費。
#扶養費 #給付扶養費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