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