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