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壹仟貳佰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