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壹仟貳佰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