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履行協議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