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受任被告【請求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原審獲得勝訴判決,對造提起上訴並追加請求,判決結果為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本所當事人毋庸返還受贈之款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