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