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