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21.58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假扣押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