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訴【不動產債務不履行及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得勝訴判決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