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