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車禍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借款事件】,調解成立,相對人願意給付新臺幣125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