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