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55.42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】,經調解成立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