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3仟元及4仟元,給聲請人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