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