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最高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,勝訴定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假扣押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