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