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工程款仲裁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