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、聚眾鬥毆及詐欺案件】,均為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