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收養關係等事件】,裁定聲請人之收養應予終止。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 家事律師|板橋家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