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獲部分免償還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共有物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