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訴【確認債權不存在等事件】,獲得勝訴判決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向詐騙集團加害人請求,獲判全額新臺幣60萬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12.08%之金額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