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受任被告【請求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原審獲得勝訴判決,對造提起上訴並追加請求,判決結果為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本所當事人毋庸返還受贈之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押租金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