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#損害賠償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