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#損害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