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#損害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肆仟伍佰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