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訴訟原告【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】,獲被告須給付壹佰玖拾參萬壹仟壹佰壹拾捌元。台北律師推薦|板橋法律事務所推薦|板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3.8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