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肇事逃逸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