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