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