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