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撤銷改判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工程款仲裁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獲部分免償還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