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車禍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