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撤銷改判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