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改判不需返還款項給被上訴人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協議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