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】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2,859元。家事律師推薦|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板橋家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