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和解【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、扶養費等案件】、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案件】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