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