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文書等案件】,原判決撤銷改判拘役、有期徒刑,均可易科罰金 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